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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17:18 来源: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各基层所、各股室、所属行政事业各单位

现将《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卢氏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  

                            

 

                               202354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认领股室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登记事项

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信用监管股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

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信用监管股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

信用监管股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信用监管股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

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信用监管股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

检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二百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信用监管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信用监管股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信用监管股

 

 

 

 

 

2

公示信息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

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信用监管股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信用监管股

3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市场上或企

业成品仓库

内的待销

产品

 

重点检

查事项

 

现场检

查、抽样

检测

 

县级以上 

市场监管

部门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

十七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第

九条、第十三条

质量监督股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

品获证企业

 

 

重点检

查事项

现场检

查、抽样

检测

 

县级以上 

市场监管

部门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第

九条、第十三条

质量监督股

4

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

证产品生

产企业检

 

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资格

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

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 

市场监管

部门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质量监督股

产许可证获

证企业条件

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重点检

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 

市场监管

部门

 


质量监督股

5

检验检测

机构检查

 

 

检验检测机

构检查

 

检验检测

机构

 

一般检

查事项

现场检

查、书面

检查

 

县级以上 

市场监管

部门

 

《计量法》第二十二条

《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第五十七条

《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条

质量监督股

6

计量监督

检查

 

在用计量器

具监督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重点检

查事项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省级以下

市场监管

部门

 

《计量法》第十八条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标准计量股


加油站在用

加油机计量

监督检查

民营加油站

 

重点检

查事项

抽样检测

省级以下

市场监管

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标准计量股

7

价格行为检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

检查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等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价格法》

《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价格监管股

8

粮食流通市场违法行为检查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政府指导价执行情况,明码标价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全县范围内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等

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

《价格法》

《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价格监管股

9

广告行为检查

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广告违法行为检查

全县广告经营、发布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

卢氏县市场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第四十九条

市场监管股

10

合同规范管理检查

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检查

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房地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

卢氏县市场监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四条

市场监管股

11

2023年粮食流通市场检查

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等行为

全县粮食收购、存储、经营、加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

 

卢氏县市场监管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七条

市场监管股

12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

核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市场监管股

13

专利真实性监督

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

知识产权股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各类市场

主体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知识产权股

14

商标使用行为的

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知识产权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商标法》第十六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知识产权股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股

15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

监督检查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食品股

16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食品股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

检查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股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食品股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股

17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

市场)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股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其他销售者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股

18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等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食品股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食品股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保健食品

销售者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食品股

19

社会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1.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2.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3、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4、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5、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全县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与不定向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食品股

20

学校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1.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2.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3.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4、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5、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7、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全县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食堂

重点检查事项

定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管理办法》

食品股

21

特种设备监督检查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特种设备科



对特种设备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充装单位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


特种设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