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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 涉农资金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26 10:22 来源:卢氏县财政局 作者:


 

 

 

 

卢巩固脱贫组〔2022〕20号

 

 

关于印发《卢氏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

涉农资金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镇府有关部门:

现将《卢氏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26日


卢氏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为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河南省财政厅等11厅局《关于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文件要求,脱贫县延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统筹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农领办文〔2022〕4号)《关于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备案的通知》(豫农领办文〔202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十四五”规划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制订本调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县“十四五”规划和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聚集政策合力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统筹涉农资金方式为跨部门同类资金统筹整合与部门内资金统筹投入两种。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力争整合所有能整合的涉农资金,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脱贫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确定建设重点。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脱贫村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制原则。资金整合中,各部门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三、实施目标

结合我“十四五”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巩固卢氏县脱贫攻坚成果。通过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投入新格局,围绕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等路径,通过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豫农领办文〔2022〕4号)《关于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备案的通知》(豫农领办文〔2022〕12号)的要求进行筹资。对上级下达给我县的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省市财政安排下达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根据年度任务及资金需要,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对我县预算安排的财政衔接资金、债券资金,根据需要纳入统筹整合使用,其他能够用于统筹整合项目的资金根据需要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综合考虑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符合整合资金使用要求的项目储备规模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2022年我县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4781.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500.11万元、省级资金8422.37万元、市级资金3668万元,县本级投入12191万元。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根据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任务,2022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4781.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2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安排28个,预计投资21430.3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969.29 万元、省级资金2811.5   万元,县级资金6649.54万元

1. 2022卢氏安全饮水项目(2个)

1)建设任务:由水利局组织巩固提升全县232个行政村和39个社区政村3.76万人的饮水问题,新建饮水工程15处,埋设引水主支管道6.8万米,埋设Φ200导游管道3000米,Φ63导游管道3000米以及对农村饮水工程老旧管网进行提质改造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19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95 万元、省级资金5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于2022年4月上旬前完成招投标,2022年5月上旬前全部开工,2022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4)绩效目标:保障全县19个乡镇农村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达标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5)责任单位:水利局

2. 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4个)

1)建设任务:建设产业道路,修建挡墙,开展周边空间综合整治和环境改造,隧道加固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321万元,全部使用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于2022年8月中旬前完成招投标,2022年8月中旬前全部开工,2022年11月中旬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带动周围群众劳务增收,发放不低于财政投入15%的劳务工资报酬;为周边发展旅游产业奠定基础,促进农旅融合发展;对原有土地合理利用,提升村容村貌,增加群众收入,提高群众满意度。

5)责任单位:发改委。

3. 2022年农田建设项目3个)

1)建设任务:在东明、官道口、朱阳关、文峪、范里、双龙湾等6个乡镇,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0000亩,新建大口井、管理房、拦河坝、田间管道、减压阀、排气阀、出水口、田间生产路、地埋低压线、标志牌,并配套智能控制系统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2652.57万元,全部使用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于2022年4月下旬前完成招投标,2022年5月下旬前全部开工,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计划建成后扩大农田灌溉面积,使用时限15年,有效节约水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产量,增加项目区群众收入。。

5)责任单位:发改委、农业农村局。

4. 2022卢氏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9个)

1)建设任务:修建污水管网、桥梁、公益岗位补贴、农村保洁员补助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6261.7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00.72万元,省级资金2311.5万元,县级资金6649.54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于2022年8月底前完成招投标,2022年9月上旬前全部开工,2022年12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4)绩效目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农村基础服务水平,增加群众收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5)责任单位:发改委、水利局、国有卢氏林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社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交通局等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其他类项目

2022生产发展类项目计划安排59个,预计投资42535.2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530.82万元、省级资金4795万元,市级3668资金万元,县级资金5541.46万元

1.种植业项目23个

1)建设任务:由朱阳关镇、瓦窑沟乡、狮子坪乡、文峪乡、官道口镇、范里镇、徐家湾乡、双槐树乡、沙河乡、汤河乡、10个乡镇以及扶贫开发公司、林业局组织实施种植产业发展项目,主要发展连翘、食用菌、黄精、天麻、玉露香梨、苹果、五味子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99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976元,省级资金1005万元,市级资金1948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于2022年6月中旬前完成招投标,20226月下旬前全部开工,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发展种植业,促进群众增收,实现产业规模化效益化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5)责任单位:产业办、扶贫开发公司、林业局等

2.养殖业项目(5个

1)建设任务:东明镇当家村养殖产业基地配套设施设备、官道口镇三官庙村建设2000平米牛舍养殖基地,配套生产管护用房等设施、汤河乡义节沟村中蜂养殖加工以及双龙湾镇、朱阳关镇蜂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251.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0万元、县级资金1121.57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于2022年5月中旬前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2022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改善养殖基地生产条件,带动项目区周边群众发展养殖业创收,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当地居民收入,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5责任单位:县产业办、发改委

3.加工业项目(16个

1)建设任务:由范里镇、双槐树乡、横涧乡、朱阳关镇、五里川镇、文峪乡、东明镇、产投公司、和仲公司、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加工业项目,主要建设食用菌菌棒加工厂、中药材深加工标准化车间、购置年产5000万粒黄精大蜜丸生产线设备一套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4498.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143万元,市级资金460万元,县级资金1895.29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于2022年7月中旬前完成招投标,2022年7月底前全部开工,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4)绩效目标: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政府所有,每年增加收益不低于财政资金投入的6%可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户实现增收为推动全县特色农产品增产提质,增大特色农产品附加值。

5)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县产业办、和仲公司等。

4.雨露计划项目(2个

1)建设任务:由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其中:职业教育补助3666人次,每人每学期1500元;短期技能培训1200人,每人2000元。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790万元,全部使用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计划202211开始实施20221231补贴完成

4)绩效目标: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3666人上学的后顾之忧,提高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质量;补贴建档立卡贫困户1200人学习短期技能的开销,提高贫困户学习技能的积极性。(5)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

5.金融贴息项目1个

1)建设任务:由县金融办、县乡村振兴局实施金融扶贫项目,主要用于对全县贫困户、带贫企业、带贫合作社的金融扶贫贷款进行贴息。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5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00万元,市级资金500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11开始实施20221231

4)绩效目标:该项目可惠及全县19个乡镇287个行政村贫困户,及全县所有带贫企业及带贫合作社

5)责任单位:金融办、乡村振兴局

6生态项目1个)

1)建设任务:实施森林抚育15.62万亩,抚育中优先安享受政策脱贫户承担抚育劳务,规定森林抚育劳务每人每天不低于100元,森林抚育项目支付给享受政策脱贫户的劳务费不能低于项目资金的20%,即每亩付给脱贫户的抚育劳务工资不能低于40元,全县增加脱贫户收入624.8万元以上。

2)资金安排:项目计划投资2931.82万元,计划全部使用中央资金

3)时间进度:20217月底前完成招投标,2021年9月底前全部开工,2022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项目优先安排建享受政策脱贫户承担抚育劳务,规定森林抚育劳务每人每天不低100元,森林抚育项目支付给脱贫户的劳务费不能低于项目资金的20%,即每亩付给脱贫户的抚育劳务工资不能低于40元。实施森林抚育增加全县脱贫户收入624.8万元以上,巩固脱贫成效,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

5)责任单位:林业局  

7.乡村旅游项目1

1)建设任务:由杜关镇组织实施乡村旅游发展项目,建设农旅产游基地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48万元,全部使用县级资金。

3)时间进度:20225月下旬前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下旬前开工,2022年7月底前完成验收。

4)绩效目标:该项目的实施推动杜关旅游产业发展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提升文化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

5)责任单位:县产业办

8.其他产业项目(10个

1)建设任务:实施产业配套项目、脱贫户及"三类户"技能培训生活费进行补贴、全县脱贫户及“三类户”家庭劳动力就业情况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和劳务补助、以及对食用菌产业(包括传统大棚升级改造、食用菌种植加工等)、中药材产业(种植、加工等)进行奖补;对新认定的“龙头企业、三品一标”进行奖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户自主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等进行奖补等。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1158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350万元,省级资金2000万元,市级资金760万元,县级资金2476.6万元。

3)时间进度:计划20226中旬全部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下旬前全部开工,202212前完成竣工验收

4)绩效目标:通过技能培训,产业奖补等带动我县脱贫群众增加就业及务工收入,并推动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大力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生活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5)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县产业办、公路管理局、人社局等

其他类项目

2022其他类项目计划安排1个,预计投资815.87万元,计划全部使用县级资金。

1、建设任务:付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利息。

2、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815.87万元,全部使用省级资金。

3、时间进度:该项目无需招标,无需验收,计划2022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项目完成后,带动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33866人住房得到保障,解决住房难问题,保障居民的生活得到稳定、安康。

5、责任单位: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六、部门分工

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项目规划和项目库的建设,下达项目实施计划,收集入库项目的相关资料。

县财政部门负责梳理汇总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资金,会同县乡村振兴部门对整合资金进行分配,及时足额下达项目所需资金,对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同时按照财政投资评审要求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审核办理资金拨付业务。

项目实施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资金申请、设计、招标、实施、检查、申请验收和公告公示等工作,县发改委、产业办会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评审论证、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项目主管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1.农村公路项目,县交通运输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2.人畜饮水和灌溉设施、河道治理等涉水项目,县水利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3.产业发展项目,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为项目主管部门。

4.雨露计划项目,县乡村振兴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5.金融贴息项目,县金融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乡村振兴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6.农村人居环境公共设施整治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粪污治理、农村公共厕所改造等),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部门。

7.农田建设项目,农业农村局为主管部门。

8.公益性岗位项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农村保洁员项目,县城市管理局。

10.林业生态项目,林业局为主管部门 。

11.其他未明确的项目,行业部门为项目主管部门。

对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自身要严格遵守行业规范,承担资金申请、设计、招标、实施、检查、验收和公告公示等工作;县产业办、发改委会同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评审论证工作。项目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将项目委托乡镇组织实施,但职责分工不再转移。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县乡村振兴部门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规划及项目库,依据轻重缓急的原则下达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单位要围绕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目标,早着手、早安排,根据项目库及项目实施计划确定建设项目,并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申请资金。

财政部门收到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后,及时汇总,并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财政部门收到项目资金申请后,结合当年统筹整合资金总量,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预算指标。

项目实施单位依据资金下达文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合同书组织施工,项目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前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

项目施工单位依据项目进度提出用款申请,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卢氏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卢政办202139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账凭据,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账凭据,对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类项目,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直接将资金拨付至项目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对补助类资金要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

八、监管措施

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各环节业务办理时限、办结标准。

完善“事前预算评审、事中加强监督、事后结算审核”的工作机制,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跟踪问效

 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扶贫资金,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并监督问题整改到位。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补助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卢氏县乡村振兴局 卢氏县财政局关于修订<卢氏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卢振兴202114),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资金阳光化管理运行。

 

卢氏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关于印发《卢氏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的通知(卢巩固脱贫组(2022)2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