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卢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整改的通知
卢财农综〔2022〕11号
卢氏县财政局 卢氏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2年卢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整改的通知
朱阳关镇人民政府、潘河乡人民政府、文峪乡人民政府、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氏县水利局:
为提升全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水平,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19)68号)和《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的要求,2022年10月至11月中旬,县财政局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委托第三方成立评价组,从2022年衔接推乡村振兴项目中选择5个与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契合度高的重点项目开展评价工作。
现将本次绩效评价中发现的相关问题通知你单位:
一、卢氏县2022年朱阳关镇香菇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尚未完成资产确权登记,不利于项目后期运营与管护;
2.项目成本控制有效性略显不足。
二、卢氏县潘河乡2022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
1.缺乏必要成本控制举措,资金节约意识不足;
2.移交工作不够规范,后期运营管护制度约束力度较低。
三、卢氏县2022年连翘科研科普基地建设项目
1.尚未完成资产确权登记,不利于项目后期运营与管护;
2.项目成本控制有效性略显不足。
四、卢氏县2022年技能培训项目
1.全过程绩效管理稍有疏漏,绩效管理工作略有瑕疵;
2.项目培训内容有待调整,培训后服务有待改善;
3.项目宣传不到位,群众政策知晓度较低。
五、卢氏县2022年官道口高标准连翘种植土地整治项目
1.前期勘察设计充分性有待提高,项目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加强;
2.项目移交信息不完善,建成后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各相关单位在收到此通知后,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不同类别项目的相关管理要求,对本次重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给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同时全面梳理项目相关资料,查漏补缺,确保项目各项功能实效有效发挥,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效果。
相关单位应于收到本通知1周内提交相关项目问题整改报告,特此通知。
卢氏县财政局 卢氏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28日
卢氏县2022年重点评价报告问题整改通知卢财农综(2022)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