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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 资源化利用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04 08:51 来源:县城市管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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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通知》解读如下:

  一、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概念

  建筑垃圾是指建筑单位、施工单位或拆迁单位新建、扩建和拆迁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路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和道路工程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是指通过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措施,将建筑垃圾转化为各类可利用资源,既解决建筑垃圾处置、消纳问题,又实现资源回收利用的过程。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可以“变废为宝”,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污染,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围城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推进美丽河南建设,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对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出指导目标和方向。

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通知

    三、制定实施方案》过程

2024年2月,县城市管理局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豫政〔2015〕39号),并结合国家、省关于建筑垃圾管理最新要求及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初稿,于2024年4月24日发函征求了19个乡镇政府和23个相关县直部门意见,其中41家单位无意见,1家单位反馈有意见、已采纳。经十五届县政府第2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指导思想、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个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强化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任务《通知》围绕工作目标,提出加强源头管控、推行分类集运、鼓励技术研发、加大推广力度等四项重点任务,对推进我县建筑垃圾管理、资源化利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

(三)保障措施《通知》明确县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县住建、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工作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推动全过程管理,形成管理、监督、服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同时还提出了财政、税务部门给予金融支持、税费优惠等政策扶持,新闻媒体和网络帮助宣传普及。通过各部门紧密联动,共同推动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五、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答:建筑垃圾资源化是指通过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措施,将建筑垃圾转化为各类可利用资源,既解决建筑垃圾处置、消纳问题,又实现资源回收利用的过程。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可以“变废为宝”,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污染,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有什么政策支持?

1、税费优惠。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按照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有关要求,落实相关退税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2、科技支持。扩大科技创新项目扶持资金支持范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列入科技计划指南支持领域。积极推动技术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熟悉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技术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同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企业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研发,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装备研发列为科技计划重点支持方向。

3、行业引导。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做到能用尽用。鼓励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海绵城市、园林景观等各类工程建设中,优先选用符合技术标准和设计、质量要求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4、强化监管依法开展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运作,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建筑垃圾日常监管,实行“企业登记、源头申报、中转分拣、物流管控、定点消纳”全过程管控。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加大消纳场所安全排查,严厉打击无证运输、超速超载、随意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具腐蚀性、放射性、污染性的建筑垃圾应按规定评估后规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