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卢氏县2023年烟叶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2023年烟叶收购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8月29日
卢氏县2023年烟叶收购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烟叶收购工作,优化收购环境,规范收购秩序,确保烟叶收购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全县烟叶收购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收购烟叶23.5万担(1175万公斤)。等级标准:正确执行国标和收购政策,做到不压级压价、不提级提价、公平收购、诚信经营,保护烟农的正当利益,维护我县烟区的形象和信誉,达到烟农、公司、烟厂、政府“四满意”。
二、时间安排
结合我县实际,烟叶收购时间定于9月上旬开始,原则上收购时间控制在50天以内,其中3000担(含)以下烟站收购时间控制在30天以内。各烟站从开磅时间开始计算,50天结束先停磅,待统计上报后再开磅,确保60天完成收购任务。
三、收购模式
全县15个产烟乡镇、21个基层站点,继续实行入户预检、封闭收购、专分散收、原收原调、信息化跟踪,坚持约时定点、轮流交售、合同收购。
根据“上等烟叶需求旺盛、低次等烟严重滞销”的市场特点,烟农要把有限合同资源优先用于交售中部上等烟以及等级质量较好的烟叶,确保最大限度增收。
对于农村文明诚信家庭标兵户售烟,烟站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增加产购合同计划、优先考虑扶持政策,在诚信烟农管理体系中享受优惠政策,各收购点要搞好宣传、设立接待处,保证政策落实到位,各“标兵户”要持身份证、烟农信息卡、合同证、预检合格通知单到指定站点售烟。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负责全县烟叶收购的组织协调、服务督导工作。各产烟乡镇要强化属地管理,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对标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明确分工,精心组织确保烟叶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县里将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按照《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卢政办〔2022〕35号)要求,严格兑现奖惩。
(二)狠抓收购秩序。一是维护好现场收购秩序。各产烟乡镇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烟叶收购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为烟叶收购营造良好环境。各烟站要明确一名乡镇分管领导带班驻站,及时解决收购中出现的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要安排乡镇所在地派出所民警值班或包站,常驻烟站,及时打击烟叶收购工作中发生的不法行为。烟农的烟叶必须经入户预检员预检合格扎捆封签后,持身份证、合同证、预检合格通知单进站售烟,未经预检封签的烟叶不得进站交售。同时按照收购合同和预约交售时间,组织烟农有序售烟。二是维护好烟叶市场秩序。烟叶收购期间,各产烟乡镇及烟草、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大烟草稽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贩烟行为。全县将设立固定卡点7个,分别在郑卢路洛宁界、官道口高速路口、209国道卢灵界、范里镇卢栾界、张麻高速路口、五里川高速路口、朱阳关高速路口设立固定卡点;设立流动卡点10个,由烟草稽查为主,配备社会招聘人员,每个卡点不少于3人;同时,各乡镇要根据需要自行设立烟叶卡点。对跨区域贩烟的交通工具一律扣押,所查扣的烟叶由就近烟站全部收购,所售烟款按《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对私设的收购点,从严从快依法查处。对举报人员可进行奖励(具体办法由乡镇自定)。三是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严禁党政机关干部、烟草部门职工参与贩烟、介绍人情烟、面子烟和收贿赂烟。对党政机关干部参与贩烟和介绍人情烟、面子烟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对烟草部门职工参与贩烟和收人情烟、面子烟、贿赂烟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县烟草公司要保持全县各站点收购的等级稳定平衡,做到前后一致,站与站、乡与乡一致,避免因等级不稳造成烟叶无序流动和外流。
(三)强化内部管理。县烟草公司作为收购工作主体,要切实转变作风,加强内部管理,正确执行国家标准,做好服务。一是严格按照《烟叶收购标准体系》要求,狠抓质量管理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紧紧围绕“市场取向、品牌导向”的工作要求,落实人员,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做好入户预检、封闭收购、专分散收和原收原调工作的落实。规范收购工作流程,加大视频监控力度,实现烟叶收购全流程无死角管控。在等级检查、交接检验中,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堵塞在收购、交接、检验、检查中可能出现的不公正、不公平漏洞。等级检查和交接检验必须有三人以上参加。二是加强对收购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压级压价、短斤缺两、吃拿卡要、收受贿赂和收面子烟、人情烟等行为。对待在收购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及时查处和纠正。三是各烟站要在分级、预检、交售等环节,明确专人,做好咨询指导服务。同时设立茶水站、医药箱、车辆修理等便民服务点,全方位服务烟农进站交售。
(四)严格监督检查。要抽调专门人员,加大对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烟叶收购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一是县成立由派驻人大纪检组、烟草公司纪检组及烟办人员组成的联合巡查组,加强对全体收购人员的廉政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深入收购现场,检查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烟站所有工作人员是否有收受贿赂、收面子烟、人情烟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二是各乡镇要以烟站为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等级争议仲裁小组,及时解决烟叶收购中的等级争议问题。三是市场监管局在收购前对各站点的磅秤进行检测、校对,保证计量准确。
(五)防范各类风险。要加强收购期间安全教育,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严防人身安全、商品安全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