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卢氏县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项目住改非房屋征收拆迁激励奖补办法》已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19日
卢氏县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项目住改非房屋征收拆迁激励奖补办法
为解决卢氏县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项目中住改非房屋征收拆迁问题,我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内住改非房屋在执行《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卢氏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卢政〔2019〕10号)的基础上给于激励奖补,旧城改造项目内住改非房屋在执行旧城改造安置方案的基础上给予激励奖补,现就住改非房屋征收拆迁激励政策明确如下:
1.位于背街小巷的住改非房屋,积极签约的给予不超过每平米2000元的激励奖补,具体奖励金额由乡镇政府和评估机构按所处区位和签约时段予以确定。
2.位于城区主干道和主要街区的住改非房屋积极签约的给予不超过每平米4000元的激励奖补,具体奖励金额由乡镇政府和评估机构按所处区位和签约时段予以确定。
(22号)关于印发卢氏县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项目住改非房屋征收拆迁激励奖补办法的通知.docx
(22号)关于印发卢氏县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项目住改非房屋征收拆迁激励奖补办法的通知.pdf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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