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信箱受理范围
一、受理范围
1、群众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2、群众对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公用事业、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群众对个人和企业在县级各政府部门办事过程中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问题的咨询;
二、不受理范围
1、非我县行政管辖权范围内的事项;
2、涉及属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范畴的以及军队、武警管辖的事项;
3、涉及110、119、120等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紧急救助事项;
4、涉及已进入诉讼程序、仲裁程序、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的事项;
5、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6、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事项,包括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7、反映的内容不具体,无法办理和答复的事项。
8、来人来访。
三、写信须知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县长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三)同一问题请勿多次写信;
(四)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有关方面在处理时与您联系;
(五)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并不再告知。
本栏目受理个人和企业在对县直部门和乡镇部门办事过程中有关法规、政策、程序等问题的咨询。本栏目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 ,不具有法定效力。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问题进行删改并不再告知。